哪些国家没有全球征税?
美国会计总监协会(AICPA)最新统计:在全球115个国家/地区中,只有41个国家或地区遵守美国国内收入署(IRS)1963年颁布的IRC(Internal Revenue Code)第864节的法案——禁止对外国民众进行全球征税。
加拿大:企业净利润在境外免税
加拿大是世界十大国际化国家排名第三的国家,加拿大的外国居民免税法(T110(4))规定了居民的境外所得可以在海外免税。企业在美国、加拿大的国外分支机构产生的收入,不需缴纳加拿大来源税。
英国:企业海外收入免征英国税
作为欧洲大陆的最大税源,英国从2009年起10年中将缴纳25%的公司税的跨国企业数量削减一半。英国对于海外收入和利润不再征税。而企业所得税率在19%左右的英国,已经算是欧美国家中税负重率较低的
印度:本国企业海外收入免税
作为新兴的印度经济发展快速,但仍保持较高的财政赤字,为了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对大部分盈利或取得的收入在地税方面只要求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不是40%以上。外国公司在印度设立的办事处和分公司只要履行报告义务,其境外利润免于缴纳公司税。
新加坡:外资分离利润税免税
新加坡是全球最为昂贵的注册地和最具竞争精神的商业城市,但是对新设的外资公司仍有高额的奖励。新加坡公司的海外利润直接汇至新加坡之外无需缴纳利得税。而由于新加坡是亚洲最重要的金融服务中心之一,其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宽松的借贷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中国:只就全球利润征收10%的税收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逐步推进对外国企业全球收入的征税权,但目前仍以缔约国双方协定税率免征或减半征收优惠为主。中国2008年与新加坡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下称《协议》),对源于《协议》缔约境内的所得,任何一方不再征收税收;如果源于《协议》缔约境外的所得,双方应对其进行税收和解。《协议》对于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设,协调与新加坡及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税收关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