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管局有哪些权限?
入国管理局作为政府行政部门的一分子,根据法律享有如下权力: (一)审查申请人的资格 包括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法身份、是否属于管理范围以及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等。
(二)要求提供材料或文件 为了做出正确的审查结论,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任何必要的信息和文件,进行查证。
(三)要求说明理由和事实 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对涉及案件的事宜做出必要的说明;对于需要补充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申请事项,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亲自到局进行说明。
(四)要求提供担保 为了保证申请人在居留期限届满时准时出境,在核准签证时,可以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人或者提供担保金。
(五)认定许可 即决定批准入境的权限。
(六)责令限期离境权 主要适用于违反居留手续的外国人。对于超过居留期限或其他违反居留手续的行为,主管官员认为有必要立即驱逐的,可以在通知当事人后要求其限期离境。被限期内未能离境的,可以强制其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