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怎么签证?
在荷兰有长期合法居留权的人可以为其配偶和孩子申请移民签证,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申请人必须持有永久居留证 1. 如果你的主申请人在2008年7月9日之前已拥有荷兰的长期居留许可(WVT)或临时居留许可证(WT),该签证可在欧洲境内转移,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如果您的主申请人的原居留证件是3个月以上的,则需在签发新的移民签证前先办理一个再入国许可 (NRE-Aanmaken);如果您的主申请人的原居留证件不到3个月,则应在发出正式的移民签证前获得入境许可(NIE)。
2. 在2008年7月9日之后获得的长期居留权持有人,其签证需要在申根国家当地使领馆重新签发,所需文件请参考第三点内容 。 二、副申请人必须提供与主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文件 三、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需提交以下文件: A、申请人为中国公民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 中英文在职证明两份(须由公司盖章并注明日期,且须包含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申请人姓名、职务、月薪、入职时间以及护照号码等信息) B、护照照片三张 C、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D、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E、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F、无犯罪记录公证原件及两份翻译件(申请人户籍地所在公安局开具) G、学历公证书原件和两份翻译件 H、存款证明,金额为每人5万元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原件 四、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正反复印件
注意: 请务必将所有文件用正规信封分别密封后于左上方贴上邮票并贴上符合规定日期的邮戳,以确保能在申请签证有效期内投递到使领馆处! 如申请签证者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书及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相关驻华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