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空白页还要复印吗?
众所周知,签证官在不认为申请人材料有弄虚作假痕迹的前提下,会考量材料真实性的常见做法之一就是要求申请人将其个人所有资料(包括已带在身上和存放在国内家中的)复印若干份,并签字(或按手印)捺在其上后,随同其他材料一并递上。申请人之所以要提供资料复印件,其一,是为方便签证官快速查阅;其二,也是为了让签证官及时了解自己的客观状况,防止签证官因缺乏对申请人的了解而出现误判。
但是,近年因为人员出入境频度的提高和涉外事务增多,在递送复印件的同时,人们一般还会在复印件的首页右上角标记上“*”记号,并在“*”号的右侧写上“副本”两个字。这样一来,当该份资料正本存根留在核发机关存档备查时,复印件则提供给签证官作为是否发给签证或者停留多久的参考。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人的签证顺利通过,而另一些人却屡屡遭到拒签。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前者已经给复印件上了“险”,后者则违背了惯例。须知,签证官手里根本没有申请人所递交的复印件原件,拿到的是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捺了手印的复印件。此时,如果该复印件上下左右空白页内没有任何“*”记号或“副本”二字,那么,签证官可以将它看作是该份资料的第一份原件;如果该复印件的首页右上角有“*”记号,并在“*”号的右侧写有“副本”二字,那么,签证官就可以把它看作是该份资料的二分之一复印件。
正因为如此,很多人拒签后再申请仍遭拒签,甚至一些早早标上“*”并写有“副本”二字,而且还递交了原件的人,也屡屡遭到拒签。这些人后来恍然大悟,马上递交了没有标记任何符号的复印件,结果,遭到了书面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