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上应该抵扣奖学金吗?
作为一个曾经的CAS经办人员,以我的经验看,奖学金不应该出现在CAS上。 首先,从审核的角度讲,奖学金是作为offer holder拿到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前提条件之一,但CAS是签证申请的材料之一(除了奖学金以外还有雅思成绩、毕业证、学位证、PS等等);因此理论上讲,在颁发奖学金之前,大学已经通过了offer holder的CAS申请,并且该CAS申请是被递交给移民局等待其审核的。既然大学已经在发放offer的时候设置了学生需要满足的奖学金申请条件(通常作为附加条件),那么在学生获得奖学金时,就应该重新向大学提出新的学习申请(也就是重新送签),同时取消原先的CAS申请。
当然,因为签证申请是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的,比如毕业证、学位证、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资金证明等,那么当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则需要补充提交上述材料给学校,以便学校能够通知移民局学生已经满足了当初offer的条件,也就是从学校层面来说学生已经被正式录取了。但是此时学生的签证状态仍然处于悬着的状态,直到学生收到移民局批准签证的邮件,或者接到移民局电话让去取签证,才可以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录取确认”。
其次,从执行的操作角度讲,如果是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的话,就会遇到两个问题:一是很多学校不会等到学生拿到奖学金后再发conditional offer,因此会存在先发offer再给学生调学位的情况,这样的话就需要学生先支付学位相关的费用,然后再向学校提出申请退还部分学费(即使学生最终没有前往该校就读);二是有些学校的某些专业是没有奖学金的,如果学生拿到了offer but no CAS,那么学生在签证申请环节就可能会被拒签。
最好的办法应该是让学生在拿到offer的同时也拿到相应的奖学金,但如果学生已经获得了某个学校的offer,而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想去读或者不能去读该学校该专业了,则可以考虑申请其它学校的对应专业,或申请学校配奖学金。不过后者对于学生来讲可能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