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加注注需要什么条件?
护照加注是在持照人原有证件的签注页上增加新的签注内容,包括签证种类、停留期限等。在护照有效期内,持证人每次出入境都必须同时出示护照和有效签证才能通行,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需要办理护照加注业务的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且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一般来说,办理护照加注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完整的申请表格;
4)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护照过期者需更换新护照后方可办理);
5)两张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在申请过程中,除了提供上述材料之外,申请人还需要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并且缴纳一定数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发护照。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是户籍证明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发护照。 如果申请人的户籍属于集体户口,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