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签证如何获得?
1. H-1B: 美国公司可以雇佣外国技术人员,前提是这些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特定技能”或“专业水平”,并且所从事的工作必须由美国本土员工来做非常困难或是无法胜任的。H-1B是一种非移民临时工作签证,只授予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上的外国专业人员。 申请人的本科(或等同学位)及以上学历需为英语授课并获得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申请人本科就读专业与就业职位相关专业。 H-1B抽签结果公布之后,移民局会发正式I-797通知并附带签证编号,收到正式通知后请尽快到雇主处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及雇主签字版employment agreement(合同),同时准备护照、一张白底照片和I-94卡副本,然后去当地的美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贴签即可入境开始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持有学生签证或是其他非移民签证,那么在入境美国时要向海关官员出示H-1B notice。 初次申请的有效期是3年,到期后可续签两次每次2年,总共6年。续签不需要抽签。
2. L-1 visa: L-1A是为来自国外且在美国建立分公司或机构的跨国企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临时非移民签证。L-1B是为跨国企业的美国分公司邀请的外籍技术专家设立的临时非移民签证。 L-1A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担任外国公司中高级管理职务; (b)在外国公司中拥有至少10%股份(高管股份可少于10%),并由此被指派来美国建立新公司的管理性职能。 L-1B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在母公司或其子公司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需要专门知识的专业工作; (b)正在被母公司派往美国的子公司工作,并在过去的三年中有两年是在母公司工作的。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已有分公司成立一年以上,则无需等待抽签结果即可直接向移民局提交L-1A/B的申请。
3. E-3 visa for Australian professionals: 为澳大利亚公民提供的临时非移民签证。仅限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的人员申请。E-3签证的有效期与原签证相同,可以在原签证有效期内多次进入美国。 在美国有分公司的澳洲公司可以为雇员递交E-3申请。目前对于此签证没有名额限制。
4. O-1 visa for foreign national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 O-1 visa的申请人必须是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and Achievement),即获得过国家级或以上奖状的杰出运动员或在艺术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人士。O-1签证允许外籍人士作为杰出的艺术家、运动员或学者赴美进行短期工作、演出或活动。 这个签证没有配额限制而且不占用雇主和申请人的绿卡名额,但申请周期较长。
5. R-1 visa for religious workers: R-1签证主要适用于宗教工作者,包括牧师, 传教士等。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无犯罪记录; ·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 ·过去三年内曾在其所属本宗教中全职服侍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