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有几类?
目前,按照签发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申请人的,即通常所说的签证;另一种是面向申请人的随行人员的,如子女签证、配偶临时居留证等。 根据颁发对象的不同又可将这些签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申请人国籍的限制 (一)对申根签证持有者国籍的限制 1. 对入境者国籍的限制 签证种类及所签发的停留期 持申根签证进入申根区的期限 有效期和停留期的规定 90天 长期居留(1年以上) 3个月-1年 3个月以内 单次入境有效 多次入境有效 180天 短期居留 (1年以下) 2、对过境者的国籍限制 根据《申根协定》的规定,“在申根区域内仅发给下列人员入境签证: ——以旅行目的前往某一缔约国者;——过境申根区域至另一国家时,持有第三国护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从第一入境国经第三国(其领土亦被包括在行程内)至最后出国; – 在第三国获准停留不超过7天者”。因此,对于以旅游为目的而欲通过法国境内机场的过境旅客而言,只要他们持有法国以外国家的飞机票,且在原居留国拥有长期居住权或在法国拥有一份为期以上的有效居留证明的话,那么就可以获得法国发给最长为7天的申根签证。如果他们在法国有亲友接待的话,则可申请到长达3个月的赴法签证。
2、对签证申请者身份资格的限制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由于申根协议只是将不同国家所实施的边境控制进行了统一,因此它既不能改变一个国家的法律也不能取代各国自己的立法,所以各缔约方在实施该协议过程中,仍可要求申请签证者遵守有关申请程序的法律或者附加其他条件。同时因为这一协议主要是用来协调欧洲大陆各国的政策,因此在签订协议的15个国家中,并非所有国家对非欧盟公民均给予相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