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跟澳洲使馆共享吗?
以前有,现在没有了。 随着美国的移民政策的收紧,以及中国人移民美国的热度不减,让美国移民监政策在2016年开始实施。 所谓的“移民监”就是指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境外进行居留,并且每年必须去移民局报到,接受问询,因为美国是“以离境方式监管”,所以又称其为“回美证”或者“回美授权”。
根据申请人条件以及在美国的身份,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居留的时间要求也会有所不同。比如申请人是以申请人是以F2A的身份提交申请的,那么在申请人被签发签证之前,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又或者是申请人为某些特殊职业申请人,那么即使申请人已经加入美国国籍,但是申请人在申请前的5年内,至少有3年内是在中国居住并有犯罪记录并在外国驻京领事馆备案的,则申请人也不能拿到回美授权。 另外,由于美国各个移民局审批的速度不同,导致有些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取消绿卡,注销户籍”的消息。虽然这样的处理方式并不正确,但这就是现实。 为此,美国移民局特意发了一份通知,内容就是关于“撤销因逾期居留而取消绿卡的决定”。
也就是如果申请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拿回自己的绿卡的,只不过程序比较复杂,还需要向移民局证明自己离开美国是为了获得必要的学历、技能、工作经历或通过旅行来保持移民状态(合法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