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是b几?
B1 商务/探亲访友 B2 旅游(包含休闲和度假) D 入境修学(学生签证) E 入境工作 F-1 留学 F-2 陪读 H-1B 工作签H-4 其配偶及子女 L-1 跨国公司高管或技术人员 M-1 农业学习 M 语言学习 O 杰出人才 P-1 体育界P-2 演艺人员 R-1 宗教人士 (须有美国公民作担保人) V 农业工人
美国旅游签证,又被称为B1/B2签证,由美国移民与国籍管理局颁发给试图去美国进行短期游览的申请人。这类签证通常发放给前往美国进行短期商业访问的游客,或者是去进行短期学习的访客;但B1/B2也适用于前往美国参加商务活动或在美期间可以接受工作的访问学者以及参加短期的交流项目的非研究生或博士生等。
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规定,以下类型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能获得B1/B2签证:
1. 不准获发签证的人士包括: 持有移民签证者、过境者(除属于特别批准的例外情况外); 寻求政治避难者、个人因紧急人道主义事务需要赴美者、持D类(非移民)实习工作签证的人员; 持有有效移民签证或移民局批准入境证明的入境移民,但下列人员除外: 持有H-1B签证的外籍专业务工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外国政府官员、外交官、记者、国际组织成员及与其相关人员的随行亲属; 持有J-1签证的赴美的非移民; 持有I类(免签入境)旅行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被拒签的情况包括: 以参加展览、会议或培训为目的申请B1/B2签证者; 以参加婚礼、葬礼、商务聚会和其他社交活动为由申请B1/B2签证者,除非能够证明此行的目的完全是出于商业目的; 为参观在美国的直系亲属而提出申请的申请人; 为了探望在美国境内的配偶、孩子或父母而提出申请的非移民; 正在美国境内被禁止出境的人的申请; 有移民倾向的人; 从过去曾以非法方式进入美国并被驱逐出境的国家来美; 申请人曾被拒绝入境或被驱逐出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