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为什么叫省份?
“省”这个概念是中国人定义的。在加拿大(或美国),根本不存在一个政治实体叫做“XX省”的概念。所谓的“省”就是Province,用中国的概念来理解的话,就是一个省份相当于一个省辖地级市。 用加拿大地理学家的话来说,Province是个地理单位;而用政治学家的话来解释的话,它是一个次级国家行政区(Secondary (or Sub-)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Districts) 举个例子好了,比如说BC省的地理学家会这样介绍某个区域:这里属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部。而这里的政治家则会介绍同一个地区:这里是西温哥华次级行政区的一个乡镇。
所以从概念上来说,省=次级行政区是不正确的。但是,人们习惯这么用也没办法。因为要找个合适的英文单词来翻译这个中文词汇实在是困难。比如“省份”这个词的英文本词Province就有诸多义项,而且很难用一个英文单词来准确表达它的所有意涵。于是,我们就看到,用中文词翻译英文时,出现了用“省”翻译Provinces和用“州”翻译States的现象——其实这就是为了表达那个被翻译成“省”或者“州”的中文词汇的意思。
另外要说的,虽然加拿大没有省政府的概念,但加拿大的行政区划确实存在“省”这一级别。只不过它不是一级政府机构而已。在加拿大,省被用来指被英法双语使用的人划分的地理区域(尽管这种划分并非完全对应于现代的省)。这些地区有的管得相当宽,例如安大略省,它的范围包括整个多伦多郡和汉密尔顿区,甚至还包括了一些过去的县——它们现在都被看作是安大略省的一部分了。还有一些省的范围则小得多。
可以用“省”这个词来翻译英语里的Provinses,当然也可以翻译作其他词。这取决于作者想强调什么的。如果一个作者想要强调历史渊源,他可能会采用Provinces这样的译法。但是如果一个作者想用一种通用的现代方式来描述联邦政府的管辖结构,他就会采用State这样的词汇。 所以说到底,“省”这个词到底应不应该用于翻译外文中的Province,就像语言学的范畴一样,纯粹就是个方言问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