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回国需要什么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盖章);
2.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正本(需认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户口簿(卡)复印件,如有变更事项需提供派出所证明。 注:以上材料除护照以外均需加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章二、就业落户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陆“留学人员信息系统”下载填写《单位录用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持经盖章的《单位录用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到留学服务机构申办受理手续;
3.审核完毕后,留学服务机构出具录取证明材料送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和留学服务机构;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并将派遣证发至指定信箱;
6.用人单位凭接收证明及派遣证等相关材料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等手续。
三、留学回国人员办理集体户口需要的材料 1.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集体户口本内个人页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国外学习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四、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主页、本人信息和配偶信息页;
3.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