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燕窝是违禁品吗?
以前在海关的时候,听说过加拿大禁止燕窝入境的事情,但是否真实存在有待考证。不过最近看了《食品法典》,确实发现加拿大对燕子的食物来源管控非常严格。 《食品法典》的附录中,对可食用昆虫和幼虫(Invertebrates Used as Food)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规定,可食用昆虫和幼虫被分为5类,其中只有第4类“虫目(Insecta)”是被允许作为食物使用的。而其他四类都被列为禁用食品。 第4类的描述为“Insects and other arthropods commonly consumed as food by humans”,即通常被人类当做食物的昆虫和其他节肢动物。这一大类里又划分了20个小类。而在这些类别中,又再次区分了不同物种是否可以被加工、可否直接生吃等问题。 在加拿大的食品分类中,燕窝属于“雀舌草(Clover)类”。但通过Google检索到的一个关于食品安全的网站[1]将燕窝单独列出来,归为了“特殊食物种类(Special Food Items)”。 在这份列表中,对于能加工燕窝的方法有严格的规定——“所有燕窝必须经过高温蒸煮处理,以杀死可能存在的寄生虫。一般建议清洗后进行高压蒸汽杀菌或煮沸杀菌。加工过的燕窝可以保存36个月。”
这个网站还给出了一个“制作安全美味的燕窝食谱”的例子。 个人认为,只要正确烹饪(高温蒸煮),并且保证食材的来源可靠、规范,那么就可以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