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留学去日本的签证需要什么?
日本驻华大使馆规定,赴日留学生申请在留资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根据申请材料不同,签证的发放形式分为“一次给付”和“再入国许可确认书”两种); 1.护照。请确保护照的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
2.照片3张。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尺寸48毫米×33毫米 B.黑白彩色均可 C.近6个月内拍摄的 D.面部比例适中,表情自然
E.露出双耳 F.露出双眼 G.不佩戴任何饰品 H.不化妆 请用透明胶将照片粘贴于申请表上的指定位置。
3.入学许可证以及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
4.暂住证(户口不在受理领事馆管辖范围内的居民)A.如果申请人属于暂住人员B.有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及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C.居住证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的居民D.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最终学校或其教务部门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和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6.经济支付人的在职证明和其年收入证明的复印件。
7.经济支付人的护照或者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8.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原件。
9.申请人的日本使馆签证申请书二份。
注: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须为正规原件(如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正反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除护照外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名以示负责。 注意!!! 在申请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① 请务必保证所提交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将导致签证被拒。如有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的情况将被列为黑名单,今后无论以何种方式前往日本都将受到限制甚至禁止。
② 部分资料因各地使领馆的不同可能有所变动。
③ 本材料仅供参考,请各位同学在办理签证过程中务必亲自咨询当地日本使(领)馆,以取得最准确的资讯。
最后提醒各位,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手续一般可在递交资料的当天得到结果并领取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但由于申请人数较多,而使领馆工作人员有限,请尽可能提前办理材料以便能够及时拿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