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签证亲属可以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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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美国移民局官网有明确的解释: 非移民外国人不能在美国全职就业;但是“可以接受”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获得兼职收入: 这五条基本上涵盖了题主所问的情况——配偶来美之后做全薪工作(或自雇),或者做半职,都是不行的;但如果是做网课或者做半职家庭保姆、家教等这些是可行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做家庭保姆、家教也要看具体的身份情况而定。

如果配偶是H-4(H1B的持有人人配偶)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做半职工作的,只要这份半职工作不是跟自己的专业有关即可。至于什么算是与专业无关的工作,每个案子都不一样,需要由移民法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之前有听过一个案例是这样的。 H1B持有者的妻子是本科计算机科学的毕业生,但是由于毕业几年后没有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所以她的CS的专业资格已经没有了,然后她找了份给小学生上数学课的工作。在申请绿卡时,移民法官认为她的工作跟自己的本科专业是没有密切关联的,因此符合「可接受的」五种情况的任何一条,因此她是可以在美国做全職工作的。

还有类似的例子也是这样的: H1B持有者的妻子是美国大学毕业的学生,毕业后找了一份会计相关工作。由于她多年没有从事自己大学所学的专业,因此她的CPA资格也已经失效了,不过移民法官仍然认为她的工作是属于可接受的兼职工作。因为她的本职工作仍然是会计相关,只是跟她的大学专业有差异而已,而她的雇主也提供了一份正式的实习培训计划给她学习会计相关知识并考取执照。因此这个案例也可以参考上面的案例一样判定为可接受的全职工作。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题主提到的那个朋友是有可能的,但是要看他妻子是什么学位。

邓宇凯邓宇凯优质答主

你所说的那个是职业移民的I类签证,这种签证要求的是有绿卡身份才能申请 如果是申请H1b需要在美国境内就业,而且只能找指定的公司或者部门去找工作(即L1A); L2A则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身份,在申请人获得H1b身份后一起过来申请,并拿到美国绿卡。 H4A则是在美国以非公民的非移民身份为配偶申请移民,但该申请必须在双方结婚满3年后提交才会得到批准! 在美国的H1b或L1a期间不可以办理家庭团聚,必须等H1b到期了才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的申请。如果在美国已经找到工作并准备开始工作的话要等到6个月以后才能提出申请,否则移民局会认为是对其职位的不认可从而拒绝你的申请。 如果想要提前办的话可以先通过别的途径先过去然后在美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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