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南京能签证吗?
这个案例比较有意思,因为涉及一个之前没有讨论过的理论点——国内有居留权的公民去第三国再申请签证时是否属于移民倾向? 题主提到的情况其实非常普遍,我估计90%以上来咨询的申请人都有类似的情况需要考虑,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专门谈一谈这个理论和案例。 因为这个问题很复杂,所以我先给出结论,并分情况说明。 首先来看这个案例中中国使馆的立场,由于这是中国大使馆的官方网站上的内容,可信度还是相当高的(虽然有点简单粗暴了)。
根据他们的观点,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认定是移民倾向: “持有有效加国永久居民卡(PR Card)或枫叶卡的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以‘旅游’为目的而申请赴加旅行,却在申请材料中存在足以让签证官相信其有滞留不归意向的信息”,就属于移民倾向。 所以我认为判断的关键就是看申请人的材料信息能否构成对移民倾向的证明,如果签证官认为申请人存在这种趋势和意图的话就会拒签。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如何来解释这些关键信息才会不产生移民倾向呢? 1. 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前往加拿大的目的只是短期旅行,并且会按期回国;并且在每次申请时都提供相应的往返机票订单、酒店预订等凭证加以佐证,这样就不存在所谓的移民倾向了。
2. 把枫叶卡还给加拿大政府,然后拿着移民局开出的“永久居民注销证明”申请签证。这样做也可以实现零移民倾向,因为按照常规流程,申请人一旦拿到枫叶卡也就意味着永久居民身份的正式确认,而且该卡一般无法被撤销(除非有严重的刑事案底或者加拿大政府怀疑持证人从事违法活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的是“注销证明”也不会对签证造成任何困难。当然这种方法也有风险在于万一枫叶卡丢了或者过期了怎么办?那样恐怕就没有好办法了………
3. 如果不能退回枫叶卡也不能提供往返机票订单等其他证据,那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斟酌一下,最好找专业人士指导一下,以免出现麻烦。 总之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我也只能从理论上给大家分析一下……如果有朋友在现实中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欢迎跟帖补充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