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配偶签证材料吗?
对于没有日本国籍,但和日本人或者永住者有了合法婚姻关系的外国人,可以取得一种在日居留资格「定住者」的居留证(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家属滞在”)。 这种证件本身是不分身份的,也就是说,不管男女老幼、也不管是否是初婚还是再婚,只要有合法婚姻关系就可以申请。但是在1982年修改法律之后,女性再婚者被排除在外了。 在日外国人如果和日本人或永住者有小孩的话,小孩子出生后也能自动获得「定住者」的居留资格。
不过,对于已经结婚并且准备以配偶身份移民日本的外国人来说,由于已经有了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直接申请「定住者」的(虽然实际上的处理还是以移民局的审核为准,但是一般来说,只要资料没有问题,移民局都给予通过)。 但是,根据规定,作为配偶移民的申请人必须是「无约束居住者」(即在日本有长期居住权,但是没有入籍也没有取得永久居民权的外国人之类)而且与日本的婚姻关系也必须是「无约束关系」才行。
什么是“无约束”的关系呢?所谓「约束」就是指受某种条件的限制的意思。比如说,如果双方约定了离婚时应该给予对方多少钱什么的,那就是一种「约束的关系」;如果一方在结婚后突然出国一去不返也是「约束的关系」;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约定了不能生育等等也都是「约束的关系」……总之就是不受法律的保障而只受到双方的约定的限制的那种关系,被称为是「约束关系」。 所以实际上,只有以下三种情况才能构成「无约束关系」:
① 结婚是在海外结婚的;
② 婚前双方就明确约定好了今后万一离婚了该怎么怎么样的(比如财产如何分配等);
③ 不接受婚前协议的情况下,婚后又同时达成了这样的口头约定的。
其实以上三点中的第一条是最容易达成的,因为日本政府对海外结婚这件事本来也不是很严格审查。只不过这样一来,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就比较重要了——毕竟要在日本生活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