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签证有什么禁忌?
1. 以色列驻华使馆不接受任何电话和电子邮件的签证申请,所有申请必须在线完成并传真至使馆;
2、在递交签证申请时须出示如下材料: *护照(有效期超过6个月),护照末页须有申请人本人签名; *两张二寸近期彩色照片;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份 (可在以色列驻华使馆网站下载); *以色列入境许可表格(可在使馆网站上下载)两份, 请用英文或希伯来文填写。如果您的常住地不在北京或上海,请根据您要去的城市选择相应的表格: 北京居民应填"B"表; 上海居民及长三角地区居民应填"S"表; 其他城市居民应填"T"表 ; *机票定单复印件; *以色列酒店预订确认函原件(可下榻宾馆提供,也可从以色列旅行社预定,网址为www.goisrael.com, 订房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内注明中国旅客的名字和出生日期, 以便使馆查验); *往返机票预订单复印件; *在中国有固定收入和住址的证明文件。比如您的工资卡对账单或是房产证等能证明您在中国的固定住址的材料即可,不需要单位的工资证明;如所出具的证件不齐全或有污损,使馆有权拒绝受理该申请。
3. 有以下情况的游客可能无法获得签证: a、过去因以色列签证问题被以色列拒签过两次以上的; b、与以色列有历史恩怨的人士; c、曾在以色列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士; d、曾经以旅游为目的非法入境过以色列,或因商务原因停留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士。 e、持假护照者
4、签证种类: 可获3个月多次往返签证,但只适用于旅游目的且只能在以色列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办理(见下文),每次入境时须提供以色列酒店预定确认函原件以及返程机票预订单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在北京领取的旅游签证,有效期均为自签发之日起90天之内有效;在上海领区的旅游签证,有效期均为一年之内,自签证签发之日后起最多可使用6次,每次停留期不超过90天;广州领区目前尚未发放旅游签证。 目前签证种类只有旅游签证一种,没有商务和工作签证,也没有临时居住签证。 如果客人希望去以色列从事商务活动,需要单独向以色列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或者商务签证;而如果是长期居住在以色列工作的外国人则需要申请工作证。
5、使领馆联系方式及信息变更: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二层A-02室 电话号码:(010)65987475 / (010)65987674
传 真:(010)65993906 E-mail: vfs@gov.il VFS签证咨询服务热线:400-666-0101